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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我校2009年度部门经费预算的通知
日期:2008-10-24 作者: 稿件来源:计财处 阅读:

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09年度我校部门经费预算的编制工作,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预算编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部门经费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根据2009年度的财务收支形势,2009年度我校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科学发展、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略有结余,建设节约型校园的思想;坚持以示范校建设为中心,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办学理念,正确处理发展与教职工待遇稳步提高的关系,正确处理发展与保证教学投入和后勤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关系,进一步加大资金的筹措力度,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教职工工资、津贴和福利待遇的正常发放;确保教学、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示范校建设的资金需求。积极推进财务管理体制和制度改革,逐步扩大各教学系部的经费管理权限,调动教学单位的理财积极性。

二、2009年度经费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思路

1、按照“三个确保”的要求,保证重点,兼顾一般,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实现收支基本平衡。一般性预算支出原则上按零增长控制,个别项目也可能调减支出。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优先足额安排人员经费,在确保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和学生奖助学金足额发放的基础上,再安排教学、科研和后勤等其他经费。

3、坚持以示范校建设为中心的原则,及时足额安排示范校建设资金。

三、2009年度部门经费预算编制的方法、程序和时间

1、人员经费、水、电及部分公用经费由计财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上年度支出情况,并结合本年度变动因素共同编制。

2、各单位只报送本部门的支出预算。正常教学业务经费预算统一报教务处,审核汇总后由教务处报计财处;维修改造项目预算统一报总务处,审核汇总后由总务处报计财处;各类教学仪器设备和办公设备购置计划统一报资产管理处,由资产管理处征求意见并审核汇总后报计财处,其他项目预算统一报财务处。基建预算由基建办根据学校研究确定的2009年建设项目编报。

3、计财处对各单位、部门编报预算进行汇总和初审,然后由学校分管领导进行审核,最后报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定。

4、预算编制时间:各单位应在2008年11月10日前将《部门支出预算申报表》及其有关说明材料汇总后报计财处,《部门维修预算表》交总务处审核汇总后报计财处,《部门教学仪器设备和办公设备购置预算表》交资产管理处审核汇总后报计财处,《专项支出预算申报表》直接报计财处;计财处在11月25日前完成汇总;12月15日前报学院分管领导进行审核;12月25日前报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研究确定。

四、2009年度部门经费预算编制具体要求

1、各单位党政领导和全体教职工要正确认识2009年的财务形势,增强大局意识、节约意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和建设节约型校园的思想,要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要组织专门人员对项目进行充分的研究和论证,做到实事求是,科学合理,明确重点,兼顾一般,分清轻重缓急。不能盲目攀比,更不能有意多报,虚报支出预算。

2、各单位申报预算支出必须细化到每个项目(具体情况各部门可参照2005—2007年实际支出)。特别是新增项目与部门专项业务支出要有充分的依据和理由。各支出项目,只要能进一步细化的必须进一步细化,上报项目表格中说明不了的情况可另附说明材料。

3、各单位要按规定时间完成预算编报和上报工作,凡不能按要求编制和上报的预算,经学校批复后一般不予调剂或追加。

4、各单位申报的各类材料及表格要加盖单位公章及领导签字。

附件:2009年部门预算表20081024914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