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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学系部教职工岗位考核和岗位确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9-01-06 作者: 稿件来源:人力资源处 阅读:

各教学系部:

根据学校《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二次分配的激励作用,结合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教学系部教职工岗位确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确定系部教职工2009年度岗位等级(含档级)的相关要求

(一)对照本年度教职工岗位职责,对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确定考核项目,确定综合评定等级。

1、考核项目包括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及教学质量)、科研工作、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主持或参与实验实训中心建设、参与学生工作、其它工作、进修培训、企事业实践及能力提高等。

2、每个考核项考核等级为A、B、C、D四个等级,系部综合评定等级为A、B、C、D四个等级。

3、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确定考核项目;根据不同岗位,确定考核项目。其中,教学工作、科研工作、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为必备考核项目。

4、教学系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考核项目设置不同的权重系数。

5、考核结果必须和分配挂钩,并明确下一年度岗位(及档级)、岗位职责和基础津贴课时费标准。

6、考核项目对应的时间段与确定岗位的时间段相对应,一般为1年,并包括2个学期。(2008年考核时间为2008年2月至2009年1月)

7、每年度末由教学人员及教学系部填写本表,其它岗位(行政秘书、辅导员)由系部自行制定考核项目及考核表格。

(二)依据本年度教职工综合评定等级,采取个人申报和教学管理委员会评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2009年度教职工的岗位等级(含档级),确定基础津贴、超课时费标准等,明确下年度相应的岗位职责。

(三)填写《教学人员2008年岗位考核及2009年岗位确定表》(附件,参考表格下方备注相关要求),系部自行制定《非教学人员岗位2008年岗位考核及2009年岗位确定表》。并于2009年1月13日前送交人力资源处(纸介质和电子版各1份)。

二、关于本年度二次分配相关要求

(一)认真总结本部门二次分配方案、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对二次分配方案中出现的不合理因素,及时进行调整,并将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送交人力资源处备案。

(二)做好本年度业绩津贴的发放工作。本年度业绩津贴必须于2009年1月9日前确定发放人员及金额。并于1月9日前将1月份和2月份津贴发放表送交人力资源处。2008年3月至2009年2月各系部包干绩效津贴须全部发放完毕,不得转到下一年发放。

(三)符合学校《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中规定的减免基本教学工作量的,所在系部须于2008年1月7日前,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其中,对于社会服务合同产值(6万元)相关要求,需瀚威公司认证(盖章)。

三、相关负责人

岳贵鑫(89714155),窦利国(89708718)。

附件:《教学人员2008年岗位考核及2009年岗位确定表》。

附件:《教学人员2008年岗位考核及2009年岗位确定表》: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09187467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