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我校荣誉得到良好的传承并发挥更大的宣传和教育作用,学校决定将散存在各部门的学校荣誉材料集中统一保管,请各部门积极做好移交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内容包括a、学校以外(主要为上级单位)授予我校及校内集体的荣誉(需填写附件一表格)
b、市级以上单位授予我校教职工个人荣誉(材料暂不移交,只需填写附件二表格)
2、形式包括奖杯、奖章、奖牌、证书等
3、4月29日前,将符合要求的材料与附件表格(打印版2份,电子版1份)一并移交至党政办公室
附件一:2009年档案材料交接单.xls
附件二:教职工个人荣誉获得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