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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销与收费的通知
日期:2007-08-30 作者: 稿件来源:计财处 阅读:

由于新学期开始,财务处要进行新老生学费的收取工作,所以教职工报销时间推后。学生交费和教职工报销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9月1、2号进行新生学费收缴工作。

2、9月3号——9月7号进行老生学费收缴工作。

注:各系部主任、辅导员积极督促学生按时交费,切误延迟交费时间,收费时间为早8:00—晚4:00,中午不休息。

3、9月11号以后进行正常财务报销工作,每周二、周四送报销凭证,周三、周五付款。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