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市委教科工委拟于“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程序为学校党委推荐、教科工委汇总和研究确定,为完成我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对象和名额
1、推选条件对象:2006年以来,在学校示范校建设和部门工作中,做出突出业绩和贡献的党总支、党支部、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
2、推选名额:先进党总支1个,先进党支部1个,优秀共产党员3名(其中学生党员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
二、推选安排及程序
在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中,重点推荐教学科研一线的党员,校领导原则上不参加优秀个人的推选。推选工作以本次党总支、党支部换届选举前的党总支、党支部为单位进行。
1、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各党总支、党支部在征求本单位党员意见的基础上,全校范围内推荐1个先进党总支、1个先进党支部、3名优秀共产党员(含1名学生党员)、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初步预选单位和人选。其中3名优秀共产党员人选不得来自同一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
2、汇总研究拟报送对象:校党委在党总支、党支部推荐情况基础上,提出拟报送市委教科工委参加评选的先进党总支、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对象。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坚持公开、公认的原则,认真推荐,11日下班前将推荐名单报党委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