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困难职工个人申请,所在基层分会或直属小组核实,校工会福利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以下困难职工进行帮扶,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姓名 | 补 助 原 因 | 补助金额 |
张颂娟 | 孩子生病,爱人无工作 | 1000元 |
刘淑荣 | 重病手术,长期治疗 | 1000元 |
荆东溟 | 患病,长期治疗 | 500元 |
黄海超 | 重病,长期治疗 | 500元 |
史国志 | 脑梗塞,生活不能自理,爱人无工作 | 500元 |
姜永久 | 小脑萎缩,生活不能自理,爱人脑血栓 | 500元 |
黄宝荣 | 重病,生活不能自理 | 500元 |
吴春喜 | 伤残,生活不能自理 | 500元 |
高玉海 | 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爱人无工作 | 500元 |
公示时间截止至11月26日,欢迎广大教职工予以监督,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89708736
200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