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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成果评选答辩的通知
日期:2008-11-24 作者: 稿件来源:发展规划处 阅读:

各部门:

为确保我校教学成果评选的公正、公平和高质量,现就我校教学成果评选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在2008年11月25日,由教学成果的申报人或主要完成人到712进行教学成果汇报。(答辩顺序见附件1)

2.教学成果汇报的时间为每个成果5-8分钟。

3.教学成果汇报的内容及标准格式

1.申报的教学成果名称:

2.教学成果的负责人:

3.成果的立项时间: 年 月

4.成果的教育教学实验时间: 年 月 起—— 年 月 止

5.成果教育教学实验的具体对象: 专业 班级

6.成果是否结题: 是 否

7.结题证书的发放单位:

8.本课题的特点

(1)创新性

(2)实用性

(3)推广及效益性

9.本课题已取得的各种奖励:

10.成果申报的等级: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11.可提供的佐证材料明细:

12.其他:

4.各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将答辩内容可以做成电子版,答辩工作组提供电脑,如果不做成电子版,请将答辩内容打印10份,供评审专家打分。

5.专家根据各汇报人的叙述,按照评分标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打分,并对项目提出改进意见。

6.校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申报教学成果的类别及专家评分情况,评选出校级的特等奖、一等奖和二、三等奖,同时,向省里推荐。

7.请各答辩人根据答辩顺序安排好自己的到场时间。答辩人答辩结束后可选择离开会场,提前到的答辩人请进入712等待。

附件1.教学成果答辩顺序

2.教学成果评分标准

联系人:董丽艳 联系电话:1917

2008-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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