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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最高教学工作量的相关要求
日期:2007-07-17 作者: 稿件来源:人事处 阅读:

为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大外聘教师的数量,保证示范校各项建设任务顺利进行,现对教师提出最高授课时数要求:

(一)中层干部(含系部)、机关“双肩挑”教师每周最高授课时数不超过6学时。

(二)专任教师每周最高授课时数不超过16学时,且授课门数不能超过2门(如有特殊情况,需书面申请,主管领导审批)。

(三)超过上述要求的,教务处不予排课。

(四)各部门严格考核教师的工作量,由于客观原因,学期内无课或教学工作不饱满的,系部要明确安排其具体其他工作(含企业实践)。无课教师(含07年新进教师)要求坐班,并严格考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