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提高新进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使其尽快熟悉本职工作,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现将2010年新进人员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本学期新进人员实行坐班制,请相关部门安排相应的工作,并认真考勤。
二、充分发挥教师的“传、帮、带”作用,相关教学系(部)为每名新进人员至少安排1名指导教师(指导周期为1个学年以上),制定相应的指导和培养计划,并填写《新进人员培养计划书》(附件1)。
三、本学期未安排教学任务的,相关部门应安排相应的学生管理、教学服务及助课工作(明确具体工作内容);由于本部门教师紧缺,已经安排教学任务的,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指导教师,并完成规定数量的听课任务。
四、新进教师须承担一定的学生管理工作。
五、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新进人员的考核,试用期结束后,由相关部门提供相应的试用期考核材料,并填写《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表》(附件2)。
六、做好岗前培训工作(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相关教学部门于9月21日前将《新进人员培养计划书》送交人力资源处;并于本学期末将《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表》送交人力资源处。
附件:
附件1:《新进人员培养计划书》
附件2:《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