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08年秋季安全检查的通知
日期:2008-09-22 作者: 稿件来源:人力资源处 阅读:

各部门:

为落实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做好新学年的安全工作,确保“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各项安全,现将2008年秋季安全检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各部位的安全责任人,认真组织隐患排查及相关整治工作,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特点,组成检查小组,采取自查自纠的办法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并严格落实督查责任。

3、加强宣传,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有效途径,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警示标语的宣传方式,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二)检查重点:

1、各部门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及贯彻执行情况;

2、实验室、实训中心及体育馆、校礼堂、学生宿舍、活动厅等重要场所的隐患排查工作;

3、大型学生活动的预案上报情况;

4、全校各部位的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执行国家有关标准的情况;

5、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情况;

6、校内交通及车辆管制情况;

7、学生工作处及各系学工办对“十一”黄金周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的开展情况;

8、视频监控系统等安全防范设施的配置和发挥作用情况;

(三)时间安排:

1、9月22日—26日,各部门进行自检;

2、校安委会将随机抽查自检情况。

望各部门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做好自检工作,请各教学系部、保卫处、总务处、学生工作处、基建办、图书馆、继续教育培训学院、后勤总公司将自检报告于9月26日前交至人力资源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