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10月25日中午,人事处在教工食堂对全校教职工佩带胸卡情况进行了抽查,共有16个部门的74名教职工没有按规定佩带胸卡,现将抽查结果公布如下:
道桥系24人,占本部门总人数的40%;
建工系3人,占本部门总人数的14%;
测绘系4人,占本部门总人数的25%;
汽车系9人,占本部门总人数的17%;
机电系4人,占本部门总人数的6%;
经管系2人,占本部门总人数的7%;
社科系1人,占本部门总人数的6%;
物流系5人,占本部门总人数的18%;
信息系7人,占本部门总人数的13%;
基础部4人,占本部门总人数的13%;
现教中心3人,占本部门总人数的14%;
保卫处2人,占本部门总人数的14%;
老干部科1人,占本部门总人数的33%;
图书馆2人,占本部门总人数的6%;
成教部1人,占本部门总人数的9%;
卫生所2人,占本部门总人数的29%。
关于要求教职工佩带胸卡的规定,是我校加强校园内部管理的内容之一,是教职工树立良好形象的反映,现将相关规定再次重申如下,望全校教职工严格遵照执行:
1、全校教职工在校期间(工作时间和中午在校园内时间)必须佩带胸卡;
2、部门领导负责监督检查本部门职工佩带胸卡的执行情况;
3、如有胸卡丢失、损坏等,应及时到人事处更换;
4、人事处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抽查教职工佩带胸卡的情况;
5、相关具体要求参见校园网5月22日及6月1日的《关于要求全校教职工佩带胸卡的通知》及《关于再次强调教职工在校期间佩带胸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