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省人事厅和省交通厅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对现空余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进行聘任,现将《2009年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空余)岗位聘任方案》进行公布,请拟申请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的相关人员,按《聘任方案》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同时,对本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方案》和《岗位聘任评分标准》(附件3)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3月16日前反馈到人力资源处。联系人:岳贵鑫;联系电话:89714155;电子信箱:897141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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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浏览附件2:2009年专业技术(教学人员)岗位聘任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