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做好2008年寒假前及寒假期间学校的安全工作,切实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假前和寒假期间的安全自查工作
(一)各部门自查的内容
1、查本部门是否存在可能对人员造成伤害或财产可能被盗等情况的隐患(重点是防火、防盗);
2、查本单位的易燃、易爆、有毒以及贵重物品的人防、物防等措施是否到位,能否确保物品的安全,特别是重点实验室、实训中心、计算机房等部位的安全防范情况;
3、其他需要注意的安全方面的情况。
(二)安全自查的要求
各部门将自查情况进行记录保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检查的情况和整改措施要有档可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进行整改,并主动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防范,对本部门整改不了的要及时报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
各部门在假前要对教职工、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主要对外出交通安全、财产安全、人身安全(包括防火、防盗、防骗)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宣传教育。
三、认真做好寒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
(一)各部门办公室的贵重物品应指定专人妥善保存,防止丢失;
(二)办公室、实验室、实训中心、计算机房等部位,门窗关(锁)好,使用的电器设备应切断电源;
(三)公寓办安排好公寓水、电管理和封楼工作,同时要求学生保管好贵重物品,宿舍内不允许存放。
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要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寒假期间本部门的安全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