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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校体育健身运动会检录通知
日期:2008-09-25 作者: 稿件来源:体育部 阅读:

学生及教工竞赛项目均按程序册上规定时间进行,径赛提前20分钟,田赛及师生混合趣味项目提前30分钟(学生运动员必须持学生证,否则不予检录)到检录处检录。点名两次不到按弃权处理(检录处设在体育馆北门)所有比赛项目(径赛、田赛、师生混合趣味项目)均在检录处检录后由该项目裁判员带入比赛场地参加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