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负责人及驾驶人:
我校现有公有车辆21台,初步统计教职工私有车辆70余台;学生总数达6767人,其中今年入校新生2639人。随着车辆和学生人数的增多,校园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为了学生的安全,同时确保校园交通安全,防止出现交通事故,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车辆(公有和私有车辆)凭校园通行证出入校园,请把通行证放在车辆的明显位置上;
二、外来办事及送货车辆一律使用校园通行卡出入校园(用机动车行驶证替换通行卡;凭通行卡按要求在校园通行;出入门卫时主动出示通行卡;离开校园时,用通行卡换回机动车行驶证),禁止一切施工车辆进入校园;
三、凡是进入校园车辆请不要鸣笛;
四、禁止在任何校园路段练车(教练场除外);
五、驶入校园车辆限速行驶,最高时速不超过5km/h,遇有学生通过时请减速或停车让行;
六、车辆停放按学校划定的停车位、停车线停放整齐;
七、在学生出行高峰期间(早上7:00—8:00;上午9:40—10:20;中午11:40—12:20;下午1:20—2:10;3:40—4:20;4:40—7:00[下午时间“十一”后向前提30分钟]),请不要在校园内行驶车辆,遇有急事要按规定的时速行驶;
八、各系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一)学生出入南北校区请走安全通道门,不要钻围墙栅栏和从其它门通行;(二)在校园路上行走时,按右侧通行,路边3米内为人行路,不要到路中央行走和耍闹;(三)禁止学生到南校区骑自行车,在北校区骑车也要慢行;(四)禁止学生进入施工现场。
为了我们共同的安全和平安,请各位驾驶人自觉遵守我校校园行驶车辆的有关规定,并请各部门负责人协助我们对外来办事及送货车辆的驾驶人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各系领导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的教育和管理。
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