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示范校项目单位:
按照学校在学期初布置的“本学期末基本完成示范校建设任务”的工作要求,落实张校长的讲话精神,示范校建设办公室将对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的检查和验收,本次工作的主要要求如下:
(1)请各项目第一负责人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建立检查小组,对本项目的所有验收点逐项认真进行自检。请将自检工作的安排情况于12月15日、自检结果于2008年12月19日前分别交到示范校建设办公室。
(2)示范校建设办公室将对完成率在80%以上的三级项目(指五个重点专业)和二级项目(指其它四个配套小项目)首先进行校内验收检查,在校内验收的基础上再组织校外专家进行全面验收检查。
(3)对于完成率低于80%的三级项目(指五个重点专业)和二级项目(指其它四个配套小项目),要求各项目第一负责人对存在的问题逐项分析说明原因,制定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及改进措施,并将材料交由负责本项目的校领导审阅签字后交到示范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