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完善师资培训管理,请各部门教学秘书将2007年本部门参加培训、学术会议、企事业实践等人员名单于12月27日前统一交至人事处(附件1)。同时将相应的培训总结、证书复印件(不包括双师培训);会议通知、报告;企事业实践证明、总结等一并交至人事处。
注:1、如长期参加企业实践人员每一季度提交一篇实践总结。
2、总结、报告交电子稿、打印稿各一份,并上传到人事处主页师资培训中培训总结一栏。
附件1:
2007年参加培训、会议人员统计表
系别 | 姓名 | 培训时间 | 类别 | 报销费用 | 培训总结 | 学术报告 |
企事业实践 | ||||||
学术会议 | ||||||
学历进修 | ||||||
双师培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