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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参评省级专业带头人的通知
日期:2009-10-15 作者: 稿件来源:发展规划处 阅读:

各系部:

根据我校《关于推荐省级专业带头人的通知》(2009-9-27),依据评选条件经过系部推荐、学校的专家评审、校领导审查,决定推荐马真安老师,参加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的评选。

请参选老师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带头人评选和培养工作的通知》(教办发[2009]89号)要求,认真准备材料,并于10月19日下午15:00前,将材料电子版交到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董丽艳 联系电话:1917

2009-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