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依照《辽宁省交通厅科研管理办法》规定,近期厅科技教育处将对列入省交通科技重点项目计划和西部交通科技项目计划的在研项目进行08年第二次中期调度检查。请各项目主持部门和项目负责人根据计划任务书(合同)编写自检报告(说明项目进度情况、经费使用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其中逾期项目要求说明延误原因)。请相关部门和项目负责人于11月18日前将具有项目负责人、单位主管领导、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自检报告(文字材料、电子文档)报送科技处。
另外,列入西部交通科技项目计划的在研项目还需按部管理中心要求填写季度报表。季度报表请于交通厅网页www.lncom.gov.cn或内网http://10.60.2.220/下载。
联系人:刘朝玲
联系电话:89708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