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辽宁省2017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6]199号】文件相关要求,经过本人申请、系部推荐、学校审核等多个环节,最终确定我校拟推报2017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学生名单(见附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如对所推报同学持有异议,请来访、来电、来函进行反馈。
办公地点:大学生素质教育中心204室
联系电话:89708729
联系人:何老师
电子邮箱:lnccbyb@163.com
附件: 2017届省优毕业生公示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