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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春季安全检查的通知
日期:2009-03-17 作者: 稿件来源:人力资源处 阅读:

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相关要求,做好2009年的安全工作,确保全校各项工作安全、稳定、顺畅的开展,校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自2009年3月18日至20日组织开展全校2009年春季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

食堂、电工房、水泵房、实验实训基地、图书馆、体育馆、学生宿舍等。

二、检查内容

1、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及学校安全会议精神情况;

2、各部门《2009年安全生产责任状》(二级责任状)的签订及落实情况;

3、各级安全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4、制定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和组织演练情况;

5、重大危险源及事故隐患排查、监控与治理情况;

6、春季火灾的防治措施等。

三、检查要求及时间安排

1、3月18日至20日,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自检自查,要认真查找安全工作的管理漏洞,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2、各教学系部、学生工作处、保卫处、总务处、图书馆、后勤总公司要形成自检书面材料(重点突出自检发现的能够并已经解决的隐患和经与职能部门协调仍无法解决的隐患),务必于3月20日前交至校安委会;

3、各部门要结合2008年12月签订的《MK体育(中国)国际平台2009年度安全工作领导责任书》(一级责任状),制订并与每一位教职工签订本部门的《2009年安全生产责任状》(二级责任状),于3月20日前交至校安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