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随着我校“双高”建设工程全面展开,各部门工作和业务不断扩大,会议室使用频率不断增多。为保证更加科学有序合理安排会议室使用,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为各部门提供更好的服务,按照《关于印发< 会议管理制度>的通知》(辽交专办发[2014]141号)文件要求,从即日起,会议室严格执行预约登记制度。
请有关部门在每周四预约下一周召开会议所需会议室,并在会议结束第一时间进行会议室使用登记。
联系人:霍艳玲15509825100
附件:会议管理制度.zip(辽交专办发[2014]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