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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顺延沈北新区统一选举日的通知
日期:2007-10-15 作者: 稿件来源:党工部 阅读:

各党总支、党支部:

经沈北新区选举委员会研究决定,全区统一选举日延至2007年10月29日,为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党总支、党支部把握好换届选举日程,妥善安排好选举工作:

1、公布候选人的法定日期为10月14日之前(我校已通过张贴及网上公告等形式予以公布)。

2、公布正式候选人的法定日期为10月24日之前。

3、选民获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法定年龄延至2007年10月29日(新选举日)零时年满18周岁。我校凡新达到该年龄段的学生,及补录的符合选民年龄的学生,请各系党总支马上组织补充登记,于10月15日下班前将名单报党委工作部,党委工作部将对新增选民进行补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