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赛会使用规则
本次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2016-2017年田径竞赛规则”和国际田联2018-2019年部分修改条款。
二、关于检录
1.本次比赛采取一次性检录,运动员必须持学生证或身份证,并配戴号码,穿着本队统一服装亲自到场,他人不得代替,否则不予检录。
2.检录时间
径赛项目:按比赛时间提前20分钟检录,提前10分钟带进场地。
田赛项目:按比赛时间提前30分钟检录,提前20分钟带进场地。
趣味项目:按比赛时间提前30分钟检录,提前10分钟带进场地。
3.检录时间的时限
每组最后一名运动员点名完毕即为该组检录结束,迟到者按无故弃权处理。
4.运动员必须按规则规定在胸前和背后分别佩戴号码。(跳跃项目运动员可在胸前或背后佩戴一个号码)号码布必须四角钉牢,便于裁判员辨认,未按规定佩戴号码者不准参加比赛。
5.检录处地点:体育场西北口,看台后(所有项目必须检录,由裁判员带入场地,参加比赛)
三、关于“兼项”规定
如果一名运动员同时参加一项径赛和一项田赛或多项田赛,有关裁判长每次可以允许该运动员在某一轮的比赛中,或在跳高的每次试跳中,以不同于赛前抽签排定的顺序进行试跳(掷)。如果该运动员后来在轮到其试跳(掷)时未到,一旦该次试跳(掷)时限已过,将视其该次试跳(掷)为免跳(掷)。
趣味项目与竞赛项目不得兼项
四、关于器材的规定
本次比赛使用的器材均由组委会提供。运动员不准携带器材进入比赛场地。如发现有违背此规定者,将取消比赛资格。
五、不准给运动员提供帮助的规定
1.教练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2.运动员在比赛中,不准有人伴跑和给超圈运动员领跑。
3.不准运动员在比赛场内使用盒式录音机、收音机、CD机、无线电通讯机、移动电话或类似装置。
4.在比赛场地内任何人不准向运动员传递时间信息。
5.比赛场内提供和接受帮助的任何运动员,有关裁判长将给予警告,并告诫运动员如重犯则取消比赛资格。
六、关于竞赛的其它事宜
1.400米及400米以下各项径赛(包括接力项目第一棒),运动员必须使用起跑器和蹲踞式起跑。
2.1500米以上的项目比赛时,如运动员超过12人时,发令员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双弧线同时起跑的方法进行。
3.长距离比赛项目,组委会根据天气情况在1500米起点前段设饮、用水站,非工作人员不得提供用水。
4.长距离比赛中,组委会有权决定运动员不适宜继续参加比赛(身体原因)。
5.在比赛前介绍运动员时,运动员需举起右手向观众致意,要求动作严肃、大方。
6.关于接力区的有关说明.根据国际田联2018-2019规则规定,每个接力区长度为30米(就是将原来进接力区的线移至到预跑线,即没有预跑区)。
7.关于运动员弃权的说明。如果该运动员弃权,则不允许参加之后单元的所有比赛(包括接力项目)。
8.比赛结束后运动员禁止在比赛场地内逗留,田赛项目运动员由管理裁判员带出场地返还证件、竞赛项目运动员由赛后控制中心裁判员带出场地返还证件。
七、关于抗议和上诉
1.对运动员的参赛资格提出抗议,必须在运动会开始前向仲裁委员会提出。
2.如抗议涉及某项目比赛的成绩或进程,则应在正式宣告该项目成绩后的30分钟内提出。
3.所有抗议均应首先由运动员本人或其代表向裁判长口头提出。裁判长可就抗议做出裁决,也可将该问题提交仲裁。裁判长做出的裁决后,运动员有向仲裁上诉的权力。
4.凡上交仲裁的申诉,都必须在正式宣告有关裁判长的裁决之后30分钟内提出,申诉必须以书面的形式,由代表该运动员的官员签名。
八、起跳板的距离规定
1.学生男子组跳远起跳板至落地区近端 3米。
2.教工男子组跳远起跳板至落地区近端 3米。
3.学生女子组跳远起跳板至落地区近端 3米。
4.教工女子组立定跳远起跳板至落地区近端 1米。
九、跳高项目起跳高度规定
1.学生男子组跳高起跳高度为 1.45米。
2.学生女子组跳高起跳高度为 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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