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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
日期:2017-09-18 作者:尹冰 稿件来源:计财处 阅读:

2018年部门预算开始编制,按省财政厅要求,调整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方式:将公用经费编制方式由财政部门代编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调整为由预算单位在财政部门下达的公用经费控制额度内,结合本单位实际,自编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执行中严格按预算控制支出,没有预算坚决不得支出,款级科目间不得调剂,因此要求各部门按2017年核定的部门业务费认真填写此表。

(部门) 部门领导: 分管校领导:

款级科目名称

预算金额

备注

办公费

印刷费

咨询费

手续费

水费

电费

邮电费

取暖费

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

出国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公务接待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

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用

税金及附加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此表请于9月21日下班前将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后的纸质预算表上交计财处420房间(如有必要在备注栏说明)。

联系人:刘建华

办公电话:8719 小号638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