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请于本周四(6月28日)将示范校建设四级项目任务书报至示范校建设办公室(南院行政办公楼702室)。四级项目任务书主要由三级项目负责人与其项目参与人共同完成,内容应包括时间节点、阶段工作任务、阶段目标或成果等指标,格式自拟。
三级项目任务中如有动态调整,请将变化部分及调整原因和方案于本周四一并报送。
联系电话: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