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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聘用制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
日期:2007-01-10 作者: 稿件来源:人事处 阅读:

各部门聘用制人员:

根据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精神,200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为20%(单位、职工各缴存10%)。为此,我校聘用制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调整为82元(820*10%),此标准自2007年1月起执行,故2007年2月津贴将补扣1月调整部分16.4元(82-65.6)。

不明事宜请咨询人事处,望周知。

联系人:李玲 89708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