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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09年下半年党费的通知
日期:2009-10-29 作者: 稿件来源:党工部 阅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便于今年的党费返还工作,请务必于11月10日前将2009年度第三、四季度党费收缴完毕并上交党委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