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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日期:2009-03-30 作者: 稿件来源:党政办 阅读: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现将我校2009年清明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如下:

2009年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六、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4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4月6日(星期一)。4月7日(星期二)上班、上课。

请有关部门做好假期的安全防范工作,安排好在校学生的生活及文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