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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8年度高等学校精品教材的通知
日期:2009-01-05 作者: 稿件来源:发展规划处 阅读:

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高等学校精品教材评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08]147号),http://www.lnen.cn/secpage.htm?actionType=viewjsp&id=9509,我校将进行精品教材的推荐工作。

一、评选范围

凡是在2003年以来国家级正规出版社出版,面向高等学校本科和高职学生使用的正式教材或在普通高校使用二年以上(含二年)的教材,经学校推荐均可申请参加评选。

二、申报要求

1.以教材主编(著)者所在院校为主进行申报。如主编(著)者属两所或多所院校,则经有关各校协商后确定申报院校。

2.曾获国家、部(委)奖励的教材,此次不参加评选。

3.教材形式分文字教材(即纸介质教材)、电子教材和文字+电子教材三类。

三、学校评选程序

我校采取系部推荐,校内评审,择优推荐的程序进行。

系部推荐阶段要求各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1.各申报教材,按照附件2填写好自评表。

2.各部门填写附件1:《各部门申报精品教材统计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加盖部门公章。

为确保评选的规范性,请各部门的申请人仔细阅读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高等学校精品教材评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08]147号)http://www.lnen.cn/secpage.htm?actionType=viewjsp&id=9509

四、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部门于2009年1月9日前,将附件1、附件2递交到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董丽艳 联系电话:1917

2008-12-31

附件:

1.各部门申报精品教材统计表

2.精品教材评选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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