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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勤卡使用的通知
日期:2008-11-21 作者: 稿件来源:后  勤 阅读:

1、 全校通勤职工从2008年12月1日起乘坐通勤车需出示通勤卡,否则司机有权禁止乘车。

2、 通勤卡仅限本人使用。

3、 没领到或丢失通勤卡的职工请到后勤公司办公室办理,电话:89708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