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直属小组:
沈阳市教科文卫工会拟于“教师节”评选表彰沈阳市2007—2008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程序为学校工会推荐、教科文卫工会汇总和评定,为完成我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这次推荐的对象为2007年以来,在推进我校教育改革,促进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人才培养质量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按照上级文件各直属单位按照本单位教职工0.1%的比例推荐的要求,我校推荐“三育人”先进个人候选人1人。
二、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于教育改革和实践,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
2.治学严谨。教学态度端正,责任心强,勇于承担教学、教改中的各项艰巨任务。积极致力于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取得突出成果。
3.勤奋敬业。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艰苦奋斗,勇于创新,富于创造,带动职工群众为本单位的教育、管理或服务建功立业。
4.师德高尚。有较高的职业修养和职业道德水平,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在教职工和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5.业绩突出。与时俱进,锐意进取,立足本职,无私奉献,在“三育人”活动中,为人师表,率先垂范,热爱、关心学生,受到各方面的公认。特别是在促进沈阳振兴,充分发挥教育先导作用,为老工业基地的振兴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三、推荐程序
各分会、直属小组在征求本单位全体教职工的意见的基础上,在全校范围内推荐1名候选人。
学校在汇总推荐情况基础上,研究决定报送沈阳市教科文卫工会参评对象。
各部门要坚持公开、公认的原则,认真推荐,在7月10日下班前将推荐名单报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