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示范校建设项目进度/质量完成情况自检报告的通知
各部门:
为科学化、规范化示范校建设进度管理,经研究决定拟于近期对各示范校建设项目的完成进度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并给予进度标定,其结果将输入进度管理软件,从而正式启用进度管理软件。为此,请各建设项目先行自检项目完成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1.自检内容:管理软件项目树所列各最基层项目的具体验收点。举例:某一级项目\某二级项目\某三级项目\某四级项目\某任务“教材建设”有5个验收点:调研、调研报告、教材初稿、教材定稿并交出版社、正式出版,则这5个验收点都是自检内容。
2.自检内容的截止时间至2008年5月30日止。
3.根据自检内容完成的进度情况和质量情况,按如下标准分5档标定自检完成率。
标定完成率 | 完成率标定的标准 |
0% | 未启动 |
20% | 已经开始进行,但完成量少于三分之一 |
50% | 已完成总量一半左右 |
80% | 基本完成 |
100% | 全部完成,已处于交付验收状态 |
4.自检表格形式及示例请见附件。
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好自检表的填写工作,并于本月12日下班之前将自检表交到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孙志强 电话:1917
附件:自检表格形式及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