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现将校内岗位津贴调整办法通知如下:
1、从2007年5月起,校内岗位津贴每月按100%全额发放;
2、年底一至两个月的校内津贴将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具体考核办法另行下发);
3、2007年2—4月校内津贴中预留的20%部分,分别在5—7月的津贴中分三次发放。
望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