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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校内岗位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
日期:2007-05-23 作者: 稿件来源:人事处 阅读:

各部门:

现将校内岗位津贴调整办法通知如下:

1、从2007年5月起,校内岗位津贴每月按100%全额发放;

2、年底一至两个月的校内津贴将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具体考核办法另行下发);

3、2007年2—4月校内津贴中预留的20%部分,分别在5—7月的津贴中分三次发放。

望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