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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8-01-10 作者: 稿件来源:人事处 阅读:

各部门:

为了做好2007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公布如下:

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试行)

为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激励和督促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精干高效的教职工队伍,确保学校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全面考核、注重实际能力和工作业绩的原则。坚持思想政治表现考核与业务能力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并以定量考核为主;个人自评、群众评议与组织考核相结合。

(三)坚持考核的一致性原则。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二、考核对象及分类

(一)学校基本教育规模编制人员、附属编制人员及聘用制人员。

(二)考核类别分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人三类。校领导按干部管理权限参加考核。

(三)既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如“双肩挑”教师),按所聘任岗位确定考核类别。

(四)来校工作不满一年者,参加考核但不确定考核等级。

三、考核领导机构

(一)学校考核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成立考核工作委员会(由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审定考核指标和考核结果等事项。考核工作委员会下设两个考核工作办公室,分设在党委工作部和人事处,分别负责管理干部和其他教职工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考核工作小组的指导、检查和督导工作;负责考核结果的汇总工作;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调整以及考核制度的解释等工作;负责处理有关考核的投诉。

(二)各部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由部门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3—5人组成,负责制定本部门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四、考核内容

以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重点考核业务能力和工作实际业绩。

(一)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修养、“三育人”、集体观念和勤政廉政等方面。

(二):主要考核独立解决、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业务指导能力,技术创新能力,消化运用本专业领域国内外新理论、新技术、新成果的能力,掌握本专业相关知识的深度和广度,知识更新情况,以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

(三):主要考核工作态度、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钻研精神、进取精神和遵守工作纪律方面的情况。

(四)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情况。包括工作的计划性,完成的项目,取得的成果,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五、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通过对“德、能、勤、绩”全面考核综合评定后确定考核等级。教学系(部)教职工中优秀等级人员总数不超过20%,党政管理机构人员和工勤人员中优秀等级人员总数不超过15%。其它等级人员比例不限。

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优秀等级的考核成绩原则上应大于等于85分,并按照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优秀等级人选;合格等级的考核成绩应大于等于70分;基本合格等级的考核成绩为60-69分之间;不合格等级的考核成绩为59分以下。

六、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教学系(部)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考核实施细则,根据部门的年度工作重点,可对考核标准中的各项分值进行微调,并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校党政管理人员的日常考核由部门负责,人事处负责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中层管理干部考核由党委工作部负责考核;后勤产业服务部门根据学校的考核办法,校领导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参加考核。

(一)个人自评。被考核人全面总结一年的工作情况,主要总结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民主测评会原则上以部门位单位,或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应保证一定人数,并尽可能多吸纳一些工作联系密切,熟悉测评人员的教职工参加。

(二)民主测评

部门考核工作小组组织本部门教职工的民主测评工作,参会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被考核人进行民主测评。具体测评项目由各部门设定。

(三)部门评价

部门党政领导对本部门教职工提出评价意见。其中个人自评、民主测评和部门评价所占权重系数分别为0.1、0.4、0.5。

(四)主管领导审批

部门考核领导小组确定教职工的考核等级,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报送人事处。

(五)校考核考核工作委员会决定

人事处汇总各部门的考核意见报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由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教职工的考核结果。并将考核决定反馈各部门,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三日内可提出复议。

(六)公示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以文件形式公布考核结果。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级人员,由主管领导诫勉谈话。

(七)办理手续

将考核结果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批。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将有关材料归入个人档案。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考核结果是教职工岗位聘任、职称评聘、薪级工资调整、奖惩等的依据。凡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职务晋升、工资调整、进修培训和各项评奖。

(二)年度考核结果为确定教职工下一年度岗位津贴档次的主要依据。

(三)凡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考核合格及其以上等次的教职工,可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调整薪级工资和享受岗位津贴;推荐、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或推荐评选部、省各类专家、拔尖人才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至少三年内一年以上考核为优秀,评选各种校级优秀奖项原则上当年年度考核应为优秀等级,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者优先推荐。

(四)党政管理机构人员民主测评结果不满意率超过30%以上的,解聘现职务,降下一级职务聘任;不满意率在20%至30%之间的,停聘现职务,降下一级职务聘任一年,第二年不合格率仍在20%至30%之间的,解聘现职务,降下一级职务聘任;不满意率在15%至20%之间的,予以告诫。降级聘任人员按新聘任职务享受工资和津贴待遇。

(五)凡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按下列规定处理:

1、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不能调整当年的薪级工资,并扣发下一年度半年岗位津贴。

2、连续二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予以辞退或除名。

(六)当年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由主管领导诫勉谈话,下一年度岗位津贴下浮一个档级。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人员,视为不合格等级,按不合格等级对待。

八、考核标准 点击查看

九、不合格等级的确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应评定为不合格:

(一)立案审查和收容审查者,被治安刑事拘留者,被劳动教养人员,及其它

触犯刑律受处罚者;

(二)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及其以上处分者;

(三)由于渎职、失职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教学、科研、生产及其他工作事故,给学校造成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截留私分应上交学校的收入和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者;出现严重教学事故者;

(四)不服从组织分配,无理取闹,干扰正常工作,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者,及其拒聘或拒绝接受工作任务者,下达调动工作通知,10天以上不报到者;

(五)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

(六)擅自离岗旷工5天以上或严重违反职工考勤纪律者;

(七)病假超过六个月且无县级以上医院相关诊断证明者(工伤特殊情况除外);

(八)由于个人原因,待岗半年以上未能重新竞聘上岗者;

(九)出国探亲超期三个月或公派出国擅自超期半年以上者;

(十)借调人员经对方考核不合格者。

十、考核中一些具体问题的说明

(一)经批准出国超过一年的人员,年度考核暂确定合格等级。

(二)本年度内学校内部调动人员,由现部门考核,确定考核等级时,应参考原部门的意见。

(三)人事处根据全校人员情况确定各部门优秀指标数,各部门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程序确定本部门人员的考核等级,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四)各部门需按照等级排序填写《200 年度MK体育(中国)国际平台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1)。

(五)教师需填写《200年度教师任职情况考核评价表》(附件2),实验指导教师需填写《200年度实验指导教师任职情况考核评价表》(附件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需填写《200年度管理人员及(非教师、实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附件4),工人需填写《200年度工人考核登记表》(附件5),图书系列须填写《200年度图书系列及图书馆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附件6)。

十一、考核时间安排

(一)年度考核的时间周期为每年度内两个学期,部门考核工作时间定为每年度第二个学期末最后一周。

(二)各部门于每年度第二个学期末将年度考核结果报校人事处。

十二、附则

(一)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结合部门二次分配等制定具体的部门内部的奖惩办法,真正发挥年度考核的作用。

(二)本实施办法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注:附件1、2、3、4和附件6需打印、签字,并报盘。请各部门将附件1-6于2008年1月18日前交至人事处,并将本部门优秀人员的考核表排序放置最上面。考核表全部为B5纸正反面打印。

附件:《2007年度各部门优秀指标分解表》

附件1:《200年度MK体育(中国)国际平台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2:《200年度教师任职情况考核评价表》

附件3:《200年度实验指导教师任职情况考核评价表》

附件4:《200年度管理人员及(非教师、实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附件5:《200年度工人考核登记表》

附件6:《200年度图书系列及图书馆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

附件7:《2007年年度考核测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