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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教育厅2007暑假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通知
日期:2007-07-18 作者: 稿件来源:成教部 阅读:

各市教育局、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在全省进一步实施“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工程”,提高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的理论和实践教学水平,省教育厅将于2007年暑假期间继续举办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校专业骨干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把教师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组织落实,要把培训通知传达到各中等职业学校,并按照省教育厅确定的培训计划要求组织本地区的教师参加培训。各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选派有关专业的骨干教师参加培训,坚决杜绝借培训之机变相旅游的现象。省教育厅将把各市的教师培训组织工作纳入对各市年度评估的内容,进行考核。

二、为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培训质量,省教育厅已将本次培训的相关内容在“辽宁教育网”(HTTP://www.lnen.cn)上的公告栏发布,供参加培训的教师查阅,以便参加培训的学校和教师提前作好培训准备工作。

三、本次培训班由我省的国家级和省级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具体组织实施,培训对象、培训专业、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地点见附件2。培训名额分配到各市,各市不得随意增加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本次培训班的培训费、教材费等项费用按省财政核定的标准,由省教育厅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中支付,学员的食宿费按省三类会议标准,省补助50%,其余部分及往返交通费由各中等职业学校承担。

五、参加培训的教师由各市教育局(省属学校由所在地的市教育局负责组织)统一组织直接向培训学校报名,联系方式见附件2,报名截止日期2007年7月30日。

六、各市教育局要将本市参加培训的教师名单(包括学校、专业等)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电子邮箱:sygaohong@sohu.com

联系人:高鸿、王婧

联系电话:024-86896226、86896980

传 真:024-86896980

附件:

1、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班指标分配表

2、各中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培训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