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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年模范团队和模范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7-07-16 作者: 稿件来源:工  会 阅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激励我校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积极为示范校建设做贡献,不断推进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的发展,学校拟于教师节期间表彰一批模范团队和模范个人。现将2007年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1、模范团队,即模范教学团队、模范管理团队和模范服务团队。

2、模范个人,即模范教师、模范工作者和模范辅导员

二、评选范围和比例

1、模范团队在学校各处(科)室、专业、教研室和班组中评选,依据评选条件向学校推荐。

2、模范教师在专任教师、双肩挑教师和实验、实训指导教师中评选,比例为5%。

3、模范工作者在机关工作人员、系(部)管理工作人员和后勤工作人员中评选,比例为5%。

4、模范辅导员在专兼职辅导员中评选,比例为5%。

三、评选办法

模范团队由基层提名推荐,按系列统一评选推荐。

模范个人由党总支、支部负责组织评选推荐。模范辅导员由学生处负责组织统一评选推荐;中层干部模范个人由党委工作部负责组织统一评选推荐。

模范个人评选,按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近三年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以总支或支部为单位,依照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自下而上由教职工评选推荐。

模范个人、模范团队在教职工评选的基础上,部门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并报主管领导审查同意后上报,被推荐的团队和个人要写出不少于2000字的事迹材料,送校工会,呈报校党委审批,经公示后,由学校命名表彰。

四、时间要求

基层总结评选工作要在7月19日前完成。各单位在推选受表彰人员时,要将评选条件向教职工做广泛宣传,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选程序,择优推荐,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保证质量,按时完成。

五、组织领导

此项工作由英宝有副书记负责,工会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附:2007年模范团队、模范个人评选条件

模范教学(管理、服务)团队评选条件

1、团队能够围绕学校中心开展工作,圆满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2、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开拓创新,整体管理水平高,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成果显著。

3、积极为示范校建设、教学和科研服务,为学生和教师服务,团结协作,工作成绩突出。

4、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在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成绩显著。

5、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秩序,本单位教职工无事故,无违纪、违法行为。

模范教师评选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认真完成示范校建设中的各项工作任务,勤奋敬业,业绩突出。

3、认真完成教学任务,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专业改革、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

4、在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具有科学价值或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5、精通岗位技术工作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

模范工作者评选条件

1、积极为示范校建设和学校的改革发展出谋划策,工作有新思路、新措施、新成果。

2、热爱本职工作,精通业务,有奉献精神,工作效率高,业绩突出。

3、全局观念强,团结协作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示范校建设、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群众满意率高。

4、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自觉维护集体利益。

5、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模范辅导员评选条件

1、贴近学生,深入细致地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

2、严于律己,甘于奉献,在学生中有感召力,学生测评满意率高。

3、学生日常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学生文体活动丰富多彩,带班级各方面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4、主动配合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和服务工作,随时沟通,班级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