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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各项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8-01-27 作者: 稿件来源:人事处 阅读:

各部门:

寒假临近,为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确保寒假和春节期间学校与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寒假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第一、要继续贯彻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寒假期间,学校的各项安全工作责任人仍要严格履行责任制度,层层落实,严密监管,绝不放松。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事故,出现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加强各环节的安全自查工作。各部门要做好放假前的离校工作,除了保证水、电、门、窗、办公设备、财物等常规部位的安全无隐患外,对于重点部位的安全状况要进行认真仔细地排查,并做好自检记录。各实验室的实验用品要妥善安置,实习工厂的各类设备要加强管理,寒假期间需要使用的要严格按规程操作。全体教职工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做好预防工作。

第三、封闭学生宿舍,对寒假留校的学生进行集中管理,加强常规检查。

第四、加强校园门卫的管理。寒假期间进出校园的车辆、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对于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车辆、人员要严格排查。

第五、假期外出活动的教职工要特别注意交通等方面的安全。

第六、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假期的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假期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无故缺岗。要随时掌握学校的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全校各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切勿放松思想、麻痹大意,事事将安全置于首位,保证师生的健康和安全。

校安全生产委员会

2008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