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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教师、实验、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07-06-07 作者: 稿件来源:人事处 阅读:

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省交通厅等职称评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今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条件的人员,可申请参加教师、实验、教管等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二)不在原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原则上应按新的岗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三)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两年者,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二、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教师(副教授、讲师)、实验、教管系列职称评审提供材料及相关要求

1.申报副教授职称评审

(1)个人填写《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3,一式三份,B5纸打印,并提供电子文档)

(2)个人填写《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附件1,A4纸打印,学校推荐意见由系部领导给出鉴定,一式三份,其中卷内装订一份,并提供电子文档),破格人员另需填《辽宁省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附件2,A4纸打印,一式三份);

(3)学历资历

学历(位)证书(中专以后全部证书)、职称证书(上一职级全部职称证书)、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复印件;

(4)主要业绩成果

主要业绩证明(推荐表中所填内容相应佐证材料)、学术及科研方面获奖证书复印件;

(5)主要论文、著作

任上一级职务以来的发表的论文、出版物复印件(论文复印封面、目录、个人撰写部分,著作复印封面、版权页、体现个人作用的说明部分或主要内容);

(6)其它:

荣誉证书及学术(衔)称号、其他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备注1:上述所有复印件均为A4纸型(装订线在左侧),上述材料按照《装订目录》(附件8)依次排放(暂不装订,人事处统一装订)。

(7)相应表格粘贴照片外,另交同版1寸照片一张

(8)系部统一填写《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名册》(附件6)、《辽宁省报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表》(附件5,打印一式一份并加盖部门公章,同时提供软盘)

备注2:申报教师系列职称人员报卷时需提供学历(位)、职称、计算机合格证、外语合格证等证书原件,以及科研项目和获奖等的佐证材料原件,人事处审核后返回。提供论文及著作原件,装入评审卷中。

备注3:申报人员课时数及工作量由个人提供,部门审核后,由各部门秘书统一到教务处审核后,再由个人填入表,并由各部门秘书到教务处盖章。

2.申报讲师职称评审

(1)个人填写《高等学校讲师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7,一式三份,B5纸打印,并提供电子文档)

(2)个人填写《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附件1,打印,学校推荐意见由系部领导给出鉴定,一式三份,其中卷内装订一份,并提供电子文档),破格人员另需填《辽宁省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附件2,A4纸打印,一式三份);

(3)学历资历

学历(位)证书(中专以后全部证书)、职称证书(上一职级全部职称证书)、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复印件;

(4)主要业绩成果

主要业绩证明(推荐表中所填内容相应佐证材料)、学术及科研方面获奖证书复印件;

(5)主要论文、著作

任上一级职务以来的发表的论文、出版物复印件(论文复印封面、目录、个人撰写部分,著作复印封面、版权页、体现个人作用的说明部分或主要内容);

(6)其它:

荣誉证书及学术(衔)称号、其他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备注1:上述所有复印件均为A4纸型(装订线在左侧),上述材料按照《装订目录》(附件8)依次排放(暂不装订,人事处统一装订)。

(7)相应表格粘贴照片外,另交同版1寸照片一张

(8)系部统一填写《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名册》(附件6)、《辽宁省报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表》(附件5,打印一式一份并加盖部门公章,同时提供软盘)

备注2:申报教师系列职称人员报卷时需提供学历(位)、职称、计算机合格证、外语合格证等证书原件,以及科研项目和获奖等的佐证材料原件,人事处审核后返回。提供论文及著作原件,装入评审卷中。

备注3:申报人员课时数及工作量由个人提供,部门审核后,由各部门秘书统一到教务处审核后,再由个人填入表,并由各部门秘书到教务处盖章。

3.申报实验及教育管理系列职称评审

(1)个人填写《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附件4,一式二份,并提供电子文档)

(2)个人填写《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附件1,打印,学校推荐意见由系部领导给出鉴定,一式三份,其中卷内装订一份,并提供电子文档),破格人员另需填《辽宁省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附件2,A4纸打印,一式三份);

(3)学历资历

学历(位)证书(中专以后全部证书)、职称证书(上一职级全部职称证书)、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复印件;

(4)主要业绩成果

主要业绩证明(推荐表中所填内容相应佐证材料)、学术及科研方面获奖证书复印件;

(5)主要论文、著作

任上一级职务以来的发表的论文、出版物复印件(论文复印封面、目录、个人撰写部分,著作复印封面、版权页、体现个人作用的说明部分或主要内容);

(6)其它:

荣誉证书及学术(衔)称号、其他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备注1:上述所有复印件均为A4纸型(装订线在左侧),上述材料按照《装订目录》(附件8)依次排放(暂不装订,人事处统一装订)。

(7)相应表格粘贴照片外,另交同版1寸照片一张

(8)系部统一填写《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名单》(附件6,所需代码由个人到系部查对)、《辽宁省报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表》(附件5,打印一式一份并加盖部门公章,同时提供软盘)

备注2:申报职称人员报卷时需提供学历(位)、职称、计算机合格证、外语合格证等证书原件,以及科研项目和获奖等的佐证材料原件,人事处审核后返回。提供论文及著作原件,装入评审卷中。

(二)申报其它系列职称评审提供材料及相关要求

图书系列职称申报时间另行通知,除图书系列职称外申报其它系列职称的请与人事处联系。

三、时间安排:

1.道桥系、建工系、汽车系、经管系、基础部、体育部、现教中心收卷时间为6月14日;

2.测绘系、机电、物流系、信息系、社科部、机关、校直部门收卷时间为6月15日。

备注3:请申报个人严格按规定时间报卷,逾期不予补报。

四、评审费用:

1.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费为300元,

2.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160元,

备注4:个人送卷时交评审费。

五、相关说明

1.请各系列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相关表格的电子版材料,打印材料需正反面打印。

2.06年新来校本科毕业生转正定级(确定初级)事宜另行通知。

3.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名册代码可参考附件9

联系人:王楠(89708718)

附件1、《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

附件2、《辽宁省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

附件3、《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申报表》

附件4、《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

附件5、《辽宁省报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表》

附件6、《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名册》

附件7、《高等学校讲师任职资格申报表》

附件8、《装订目录》

附件9、《代码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