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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教育管理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08-06-17 作者: 稿件来源:人力资源处 阅读:

各部门: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发[2008]2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教师、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教发[2008]48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08年教师、教育管理、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相关政策说明

1.今年推荐评审上述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继续执行职称改革工作正常化以来我省出台的各系列职务资格任职条件的具体要求及相关政策规定。推荐评审教授级高级实验师参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的任职资格条件。

2.专职辅导员晋升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教师职务。专职辅导员评审按照突出思想政治工作实绩、注重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能力和强调从事学生工作基本年限(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五年以上)的原则进行。

3.申报人员要如实提供本人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对伪造学历、资历、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予以撤销;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予以解聘,三年内不得晋升上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二、报送评审材料要求

(一)个人填报材料:

1、评审(评定)表填写

(1)申报副教授以及专职辅导员晋升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同时提交电子文档。请申报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到本系部教学秘书处报名,由教学秘书统一到人力资源处购买表格。

(2)申报教管、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填写《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附件2),同时提交电子文档。请申报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到本系部教学秘书处报名,由教学秘书统一到人力资源处购买表格。

(3)申报讲师专业技术职务填写《MK体育(中国)国际平台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3),同时提交电子文档。直接下载打印(B5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不需购买。

2、推荐表填写

申报副教授、教管、实验系列以及专职辅导员晋升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须填写《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附件4)[下载打印(A4纸,正反面打印),学校推荐意见由系部领导给出鉴定,一式20份,其中卷内装订一份,并提供电子文档];申报讲师专业技术职务填写《MK体育(中国)国际平台讲师职务任职资格报评推荐表》(附件5)[下载打印(A4纸,正反面打印),部门推荐意见由系部领导给出鉴定,一式20份,其中卷内装订一份,并提供电子文档]。

3、学历资历

申报人员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学历(位)证书、职称证书(上一职级全部职称证书)、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奖励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原件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后返回。

职称外语政策按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发[2007]11号)(附件6)执行。计算机应用能力,申报高校教师、高校教育管理、实验技术系列人员按省人事厅统一要求,提供各级人事部门发放的合格证书。

4、主要业绩成果

申报人员须提交主要业绩证明(推荐表中所填内容相应佐证材料)、学术及科研方面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科研奖励、工作业绩以能出示必要的证明材料的为准。

5、主要论文著作

申报人员须提交任上一级职务以来发表的符合政策规定的论文、著作、教材等原刊(本)及复印件(论文复印封面、目录、个人撰写部分,著作复印封面、版权页、体现个人作用的说明部分或主要内容)。评审推荐以截至目前正式发表和出版并能出示原件的论文和著作为准,不受理相关证明材料。

晋升职称所提供的论文,是指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所提供的获奖证书,是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集体奖励项目要提供个人参与项目程度的相关证明。其他刊物发表、论文集、非本专业论文和非本专业奖励不能作为晋升职务的论文和奖励项目对待。

6、其它:

申报人员需提交荣誉证书、学术(衔)称号、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1:上述所有复印件均为A4纸型(装订线在左侧)。上述材料按照《装订目录》(附件7)依次排放(暂不装订,人力资源处统一装订)。申报副教授、讲师专业技术职务者同时交近两个学期教案。申报教师系列课时数及工作量由个人提供,部门审核后,由各部门秘书统一到教务处审核后,再由个人填入表,并由各部门秘书到教务处盖章。

7、相应表格粘贴照片外,另交同版1寸照片一张

8、申报副教授、讲师、实验及教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均需填写《MK体育(中国)国际平台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公示表》(附件8),打印1份(A4纸,正反面打印)并加盖部门公章,同时报电子文档。

(二)申报副教授、实验及教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选择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的论文或著作二篇(部)单独装袋,并在此材料袋上注明“代表作”以及姓名、单位、学科、参评职务等。其他论文或著作另装档案袋。

(三)系部统一填写《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名册》(附件9)[所需代码(附件10)由个人到系部查对]、《辽宁省报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表》(附件11),以上打印1份(A4纸)并加盖部门公章(左上角盖章),同时报电子文档。

(四)图书系列职称申报时间另行通知,除图书系列外申报其它系列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请与人力资源处联系。

三、报送材料时间

6月18日---6月24日

四、相关费用

按省物价局和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本收费标准的复函》(辽价函[2005]95号)和《关于继续执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收费标准的复函》(辽价函[2007]26号)文件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高级300元/人,中级160元/人。报送评审材料的同时交纳评审费。

申报评审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需购买《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表》等材料,10元/套。

申报教管、实验系列以及专职辅导员晋升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需购买《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等材料,8元/套。

联系人:窦利国 联系电话:89708718

附件:

附件1: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表

附件2: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

附件3:交专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附件4: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

附件5:交专讲师任职资格报评推荐表

附件6:关于完善职称外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附件7:装订目录

附件8:公示表

附件9: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名册

附件10:代码表

附件11:辽宁省报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