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防火的通知
日期:2008-11-17 作者: 稿件来源:保卫处 阅读:

11月14日上午6时10分左右,上海商学院内一女生宿舍发生火灾,当场身亡4人。火灾原因是违规使用热得快,发生电路故障,引燃周边可燃物。10月25日凌晨1时30分,我校家属区院内一民宅发生火险,其火险原因是使用热得快未及时断开电源。随着季节变换,天气变冷,气候干燥,诱发火灾因素增多,容易发生火灾。学校为了进一步强化有关冬季安全防火工作,提高学生的预防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从上海商学院的事件中吸取教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系学工办组织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防火的教育,使广大同学认清安全防火的重要性和违章用电的危害性。

2.各系学工办教育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公寓各项规章制度,各寝室内部严禁私接、私拉电线,严禁在寝室内使用热得快、电熨板、电热炉等违规电器。

3.寝室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离开寝室前认真检查各类电源,做到人走电断,如有违反造成重大损失的,坚决严肃处理。

4.各系要组织学生学习火场逃生的注意事项、火场自救和互救的有关常识,利用宣传栏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学生火场逃生的能力。

5.学生管理部门、保卫处、公寓办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安全防火专项检查,清理包括热得快、电熨板、电褥子、电热毯、电炉子、电热宝、电磁炉、电饭锅等违章电器设备;对拒绝检查、态度恶劣和违章用电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学生管理部门、公寓办应经常性对学生违章用电行为进行检查。

6.后勤总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学生公寓内的线路、电源插座、用电设施、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

各系学工办应积极配合学校,认真组织落实,希望我校学生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不要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不要在宿舍内吸烟,以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各班辅导员要负责监督检查,做好学生安全防火工作。

安全防火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