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发[2007]12号)文件精神,现将今年图书资料专业资格评审和考试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一)正常晋升执行的文件:
《辽宁省图书资料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试行)》(辽文人发[2007]10号),人事处网页已公布。
(二)破格晋升的,执行省人事厅下发的下列文件:
《辽宁省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群众文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条件》(辽文人发[2004]21号);
二、评审报送材料
(一)《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一式三份;
(二)《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一式二十五份,卷内装订一份;
(三)提供毕业证书、职称资格证、计算机考试合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复印件按照装订目录顺序,由人事处统一装订);
(四)按《评审条件》规定报送专业论文、著作等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封面、版权页、本人完成的主要内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科研项目应说明本人完成的工作量和所起的作用;
(五)专业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二00六年度考核表原件;
(七)破格申报人员须填报《辽宁省破格评审人员审核表》一式五份,在卷内《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后装订一份;
(八)机关分流人员须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三、评审考试和答辩
(一)经预审合格后,图书资料专业申报高级资格的人员,要参加专业知识答辩。答辩内容,根据其申报材料中反映的业绩、成果及提交的论文、著作等,由评委拟定答辩题目。
(二)申报高级资格的破格申报人员,须参加专业基础知识的考试。考试所依据教材详见附件二。
(三)答辩和考试,在高级评委会例会评审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中初级考试资格审查及报名要求
(一)对图书资料专业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继续采取考试的方法进行,不再组织评审。
(二)报考人员填写《职称资格考试审查表》一式二份。
(三)报考人员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现任职称资格证、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原件,同版一寸照片4张,统一到省文化厅或各市文化局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结束后,本人凭《资格审查表》到省或市人事考试部门报名,并领取准考证。
在省文化厅制定的《考试大纲》原则指导下,具体考试范围和内容如下:
图书资料系列:1、图书馆学基础 2、图书分类 3、图书编目 4、文献检索 5、中文工具书 6、读者工作。
为了便于报考人员复习,省文化厅编印了《辽宁省图书资料系列技术职务考试大纲》、《辽宁省群众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大纲》、《辽宁省文物博物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大纲》。有需要的教师请报卷时预订。
五、申报材料的报送时间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时间为2007年6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