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推荐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团队的通知
日期:2008-05-07 作者: 稿件来源:发展规划处 阅读:

各系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08]43号)。经研究,我校决定组织推荐省级教学团队和国家级教学团队参选的相关工作。

一、教学团队的基本要求

1.“双师”结构的团队组成。主要由学校专任教师和来自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组成,以专业(群)建设作为开展校企合作的工作平台,开发、设计和实施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成效显著。

2.专兼结合的制度保障。通过校企双方的人事分配和管理制度,保障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的来源、数量和质量以及学校专任教师企业实践的经常化和有效性;根据专业(群)人才培养需要,学校专任教师和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形成公共基础课程及教学设计主要由专任教师完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

3.带头人。善于整合与利用社会资源,通过有效的团队管理,形成强大的团队凝聚力和创造力;能及时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准确把握专业(群)建设与教学改革方向,保持专业(群)建设的领先水平;能结合校企实际、针对专业(群)发展方向,制订切实可行的团队建设规划和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实现团队的可持续发展。

4.人才培养。在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过程中,团队成为校企合作的纽带,通过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融合、教学与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的结合,将学校教学管理延伸到企业,保障学生半年顶岗实习的效果,实现高技能人才的校企共育;专业(群)毕业生职业素养好,技能水平高,深受用人单位欢迎,社会认可度高。

5.社会服务。依托团队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二、实施办法及评选步骤

本项目采取部门先行建设,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校内立项,并向教育厅推荐的方式进行。

部门组织申报,学校组织评审后,再根据教育厅分配名额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请各系部根据基本要求,推荐参选团队,并填写下表进行自评打分,于5月8日上午将自评打分表(含电子版)报至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董丽艳 联系电话:1917

省级(国家级)教学团队申报自评表

系部:

专业:

评选项目

分值

自评得分

“双师”结构的团队组成

20

专兼结合的制度保障

20

带头人

20

人才培养

20

社会服务

20

合计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