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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8-05-21 作者: 稿件来源:党工部 阅读:

各党总支、党支部:

按照中组部和省、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0级特大地震灾害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做好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为落实上级精神,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5月30日前,各党总支、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召开一次以“情系灾区,众志成城,抗震救灾”为主题的党员组织生活会,引导广大党员将支援灾区工作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立足岗位,积极做好当前的示范校建设工作,以实际行动支援灾区抗震救灾。5月30日下班前,将活动情况报党工部。

2、认真做好党员交纳“特殊党费”工作。在支援抗震救灾的当前重要任务面前,党员同志尤其要充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交纳一次“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本着自愿的原则,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交纳“特殊党费”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对党员交纳的“特殊党费”做好登记。

3、5月22日下班前,将本总支、支部交纳的“特殊党费”、登记表(并报电子版dgb8735@126.com) 送党委工作部705室。党委工作部统一报送上级党组织。市委组织部将为每位党员交纳的“特殊党费”出具收据,“特殊党费”数额在1000元以上的,将由中组部为党员开具收据。

附:交纳“特殊党费”党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