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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事代理人员办理转正定级事宜的通知
日期:2007-09-03 作者: 稿件来源:人事处 阅读:

现将人事代理人员办理转正定级事宜通知如下,请各部门教学秘书汇总本部门人事代理人员名单后,于9月4日前统一到人事处领取《辽宁省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确定职务工资审批表》。

申办条件:

1、已经办理人事代理;

2、未办理转正定级;

3、全日制毕业生,且本科毕业1年以上(含1年),专科毕业3年以上(含3年)。

上交材料:

1、报到证、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A4纸);

2、一张一寸照片;

3、转正定级费120元。

以上材料于2007年9月7日前交到人事处

联系人:王楠 89708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