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1)个人填写《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申报表》(附件3,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文档)
(2)个人填写《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附件1,打印,学校推荐意见由系部领导给出鉴定,一式三份,其中卷内装订一份,并提供电子文档),破格人员另需填《辽宁省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附件2,一式三份);
(3)学历资历
学历(位)证书(中专以后全部证书)、职称证书(上一职级全部职称证书)、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
(4)主要业绩成果
主要业绩证明(推荐表中所填内容相应佐证材料)、学术及科研方面获奖证书复印件;
(5)主要论文、著作
任上一级职务以来的发表的论文、出版物复印件(论文复印封面、目录、个人撰写部分,著作复印封面、版权页、体现个人作用的说明部分或主要内容);
(6)其它:
荣誉证书及学术(衔)称号、其他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备注1:上述所有复印件均为A4纸型(装订线在左侧),上述材料按照《装订目录》(附件7)依次排放(暂不装订,人事处统一装订)。
(7)相应表格粘贴照片外,另交同版1寸照片一张
(8)系部统一填写《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名单》(附件4,所需代码由个人到系部查对)、《辽宁省报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表》(附件5)、《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一览表》(附件6,以上打印一式一份并加盖部门公章,同时提供软盘)
二、时间安排:
收卷截止时间为5月14日下午。
三、评审费用:
申报教授评审费300元。
备注2:申报教师系列职称人员报卷时需提供学历(位)、职称、计算机合格证、外语合格证等证书原件,以及科研项目和获奖等的佐证材料原件,人事处审核后返回。提供论文及著作原件,装入评审卷中。
备注3:申报人员课时数及工作量由个人提供,部门审核后,由各部门秘书统一到教务处审核后,再由个人填入表,并由各部门秘书到教务处盖章。
备注4:送卷同时交纳上述费用。
四、职称评审相关文件可查阅学校网站人事处网页职称评聘一栏。
联系人:岳贵鑫(89714155);王楠(89708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