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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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等学校(高职)品牌专业评审工作的最新通知

各系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0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特色专业和高职特色(品牌)专业的通知》(辽教办发[2010]26号)(http://www.lnen.cn/secpage.htm?actionType=viewjsp&id=12131),请各部门认真阅读通知中评选范围的要求和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品牌专业评估指标体系的内容,开展好品牌专业的推荐工作。各系部按照表1填写好推荐专业的基本信息。

表1 推荐专业基本信息表

推荐专业名称

专业带头人

推荐专业开办时间

推荐专业平均就业率(近2年)

姓名

职称

系主任签字: 系部 公章

主管校领导签字:

二、按照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品牌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请各部门对照评审标准,将推荐专业的一些简要介绍填入自评表表2(见附件1)(暂不需要佐证材料)。

各系部将表1和表2,签字盖章后,于3月18日下午2:00前将纸介版报到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董丽艳 联系电话:1917

附件1:推荐专业自评表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103188135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