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根据省财政厅文件要求,我校拟对部分确无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进行一次报废处理,请各部门对本单位的设备进行认真的清点核查,于3月10日前将拟报废处理的设备统计上报到国有资产处。
上报格式如下:
申报单位: 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
序号
仪器编号
仪器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购入日期
设备现状
填表人: 部门负责人:
国有资产处
201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