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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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各部门,根据省财政厅文件要求,我校拟对部分确无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进行一次报废处理,请各部门对本单位的设备进行认真的清点核查,于3月10日前将拟报废处理的设备统计上报到国有资产处。

上报格式如下:

申报单位: 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

序号

仪器编号

仪器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购入日期

设备现状

填表人: 部门负责人:

国有资产处

201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