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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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和完善教职工考核和激励机制,确保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全面考核、注重实际能力和工作业绩的原则。坚持思想政治表现考核与能力、业绩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个人自评、群众评议与组织考核相结合。

(三)坚持考核的一致性原则。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四)按岗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按岗位类别(等级)进行综合考评,建立末位告诫和末位淘汰机制。

二、考核对象及分类

(一)学校在职人员(中层干部由党委工作部负责考核)。

(二)考核类别分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三类。

(三)既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如“双肩挑”教师),按受聘岗位确定考核类别。

(四)来校工作不满一年者,参加考核但不确定考核等级。

三、工作要求

(一)教学系(部)、图书馆、继续教育培训学院、后勤公司、瀚威公司(驾驶学校、监理公司)、卫生所负责本部门教职工考核工作,确定考核等级,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批。

(二)党政管理机构教职工由人力资源处负责组织考核。

(三)专职辅导员由学生工作处和教学系(部)共同组织考核。

(四)按岗位类别(等级)综合考评,并排序。

(五)系(部)制定二次分配方案时,应以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做为重要依据,并需进一步完善相应的考核实施细则。

(六)党政管理人员实行网上述职。党政管理人员撰写《个人年度述职报告》,部门领导审阅后,网上公示,并组织相关人员对党政管理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四、考核办法

教职工年度考核相关办法参见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附件1)。各部门优秀指标参见《各部门人员名单及优秀指标分配表》(附件2)。

五、时间安排

(一)2010年1月5日前,各部门将考核结果送交人力资源处。

(二)2009年12月31日前,党政管理人员将《个人年度网上述职报告》(电子版)交至人力资源处。

六、相关表格

(一)专任教师需填写《专任教师岗位任职考核表》(附件3),实验指导教师需填写《实验指导教师岗位任职考核表》(附件4)。

(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需填写《管理人员及(非教师、实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任职考核表》(附件5),专职辅导员填写《专职辅导员岗位任职考核表》(附件6)。

(三)党政管理机构人员填写《党政管理岗位人员岗位任职考核表》(附件7)。

(四)图书馆管理人员填写《图书管理岗位人员岗位任职考核表》(附件8)。

(五)工勤技能人员填写《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岗位任职考核表》(附件9)。

(六)教学系(部)、图书馆、继续教育培训学院、后勤公司、瀚威公司(驾驶学校、监理公司)、卫生所等部门填写《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10)。

(七)党政管理部门填写《党政机关管理人员考核评价汇总表》(附件11)。

(八)中层干部填写《中层管理岗位人员岗位任职考核表》(附件12)。

联系人 :窦利国;电话:89708718。

(注:考核表全部用B5纸正反面打印、签字,并报电子版。)

附件1:《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附件2:《各部门人员名单及优秀指标分配表》

附件3:《专任教师岗位任职考核表》

附件4:《实验指导教师岗位任职考核表》

附件5:《管理人员及(非教师、实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任职考核表》

附件6:《专职辅导员岗位任职考核表》

附件7:《党政管理岗位人员岗位任职考核表》

附件8:《图书管理岗位人员岗位任职考核表》

附件9:《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岗位任职考核表》

附件10:《考核结果汇总表》

附件11:《党政机关管理人员考核评价汇总表》

附件12:《中层管理岗位人员岗位任职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