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学校自评、申报,各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审核,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进行抽查、实地察看评审,我校被辽宁省综治委、省教育厅评为2011年度辽宁省“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授予我校此荣誉称号,是辽宁省综治委、省教育厅对我校治安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住宿安全、网络安全等工作的充分肯定。
希望全校师生员工和有关部门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健全工作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提高平安校园建设水平,为学校发展提供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